商务部近期拟召开全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要把试点示范与复制推广相结合,建立科学的推进模式,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的要求,商务部拟编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典型案例。请你市结合前期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和国家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开展情况,报送相关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初步确定淄博市、烟台市、威海市为城市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宏济堂制药集团,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金颐阳药业有限公司为企业节点追溯体系建设典型案例。请相关市商务局做好案例整理编辑工作。
二、案例内容
案例内容包括推动追溯体系建设典型做法和经验,报送的案例应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具有典型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案例在全面、准确反映事实的基础上,力求主题鲜明、细节详实、语言精练,力戒空话、套话;所报送典型案例的相关内容不涉密且允许对外公开。
省商务厅将案例报送商务部后,商务部对征集的案例进行审核、筛选,选择符合要求的案例编辑印发,所投稿件商务部有权进行修改、编辑。
三、报送要求
报送的案例素材应按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案例报送要求》(附件1)进行编写,并认真填写《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案例报送表》(附件2);编写格式请参照《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案例报送模板》(附件3)。
相关材料于2017年6月1日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邮件主题统一为“XX(省/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典型案例”。
案例报送邮箱:shandong12312@126.com
附件:1.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案例报送要求
2.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案例报送表
3.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案例报送模板
山东省商务厅
2017年5月25日